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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网络营销就是万变不离其宗,为什么呢?
时间:11-11      
 

  为什么说网络营销是万变不离其宗,网络营销有自己的原则,就是在变也不能脱离下面的五条原则。

  一、趣味原则

  一件有意思的事,人们是有兴趣看的,它充满了诱惑,让人们欲罢不能——如果说电影是一种趣味的话,那么色情是它的一个极端。将这种诱惑做到极致的网络营销案例有《3D肉蒲团》、《一路向西》等(不能简单认为这是低级趣味)。将它进行了一层包装,并揉合了“互动原则”的经典网络营销案例有:微信、陌陌。那是众所周知的约炮神器。

  二、利益原则

  浅层次的利益是:你需要什么,我恰好就提供什么。比如,你要找廉价的手提包,以前购买手提包要承担:厂家中间商渠道费、店铺租金、展示宣传成本、品牌使用费……出厂成本为30元的手提包,到你手里就是300元了。你需要的利益是:剔除中间这些费用,得到最低价的手提包。于是淘宝顺势而出,将利益原则做到了极致。这是网上商城的典型。

  较高层次的利益是:我提供的,你都可能需要。这就是品牌效应了。

  三、互动原则

  技术的先进解决不了人类的寂寞。人们需要沟通、渴望互动。所以互联网的大方向是走向web2.0时代。QQ、微博、短信参与电视互动……无数的产品正在走向互动。

  四、个性原则

  以上三个原则,如果都在追求做到极致,那么唯一能让消费者区别并抉择的就是个性了。“我是你的谁?”“你是我的优乐美”这是个性,强烈到让小女生飘飘欲仙:“哎,你的益达……”“是你的益达!”这是个性,让宅男销魂的个性。

  广告语和经理人都能显示企业产品的个性,马云和周鸿祎能显示阿里巴巴和奇虎360的个性。

  五、黏度原则

  黏度诱致多次来访,黏度产生信任,信任促成消费。可能所有的网络营销,最后都会走向黏度营销吧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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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3年01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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